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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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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4556银河国际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陕师党发〔2020〕50号)、学校《关于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党发〔2023〕94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除处级干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外,学院各类教职工均参加考核。其中,科级干部及院聘主任(副主任)向学院作年度述职,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向所在部门作年度述职。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学院确定的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德、绩、能、勤、廉五个方面,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成效、特色亮点等,并提出对未来工作的设想与举措。

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个人品德及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实绩和对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的贡献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及自我教育、继续教育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教职工廉洁奉公、廉洁自律等情况。

以上考核内容总分值为100分,各方面所占分值分别为:德,20分;绩,50分;能,10分;勤,10分;廉,10分。

三、考核实施

(一)考核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组长:李铁绳 黄怀平

副组长:李国华 葛文双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结果汇总等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安排部署。根据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进行动员部署,发布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

2.个人总结。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前交党政办公室(邮箱xbspbgs@snnu.edu.cn)。

3.考核测评。依据学院考核要求,党政办公室、研修一部、研修二部、培训政策研究与评估中心、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组织本部门一般工作人员考核述职,并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测评打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级干部、各中心主任(副主任)在学院年度考核会上进行年度工作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准备PPT),参会教职工结合述职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对其进行测评打分。

4.拟定结果。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测评结果,结合全年学院工作完成情况,特别是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酝酿校级优秀人员、院级优秀部门及院级优秀人员推荐名单,上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5.单位公示。学院对初步确定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结果报送。在编在岗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经分管校领导同意,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年度考核管理系统模块填报相关内容,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后打印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同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向相关教职工本人反馈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7.结果公布及归档。学院依据学校发文及学院公布的考核结果,打印在编在岗人员《4556银河国际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存入本人档案。院聘人员《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归档,作为日后续聘、职位晋升等的参考依据。

四、时间安排

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安排(需邀请分管领导参加),于2023年12月27日前完成;科级干部、各部门主任及副主任年度考核工作于2023年12月28日进行。

五、考核结果

(一)结果确定

1.考核结果

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原则上综合评分90分(含)以上者确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90分以下者确定为合格;60分(含)以上70分以下者确定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者确定为不合格。

2.优秀比例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校级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院级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30%左右(以上优秀人数计算按四舍五入确定)。

3.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入职不满六个月的人员不进行考核;学校委派至相关单位的财会人员由计划财务处统一组织考核并确定年度考核结果档次。

(二)结果运用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将与选聘任用、评优推荐、表彰奖励、奖惩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并作为人事管理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校级优秀人员的奖励执行学校的规定;院级优秀部门和优秀人员学院将予以奖励。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人员,扣发当年年终绩效的10%;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人员,扣发当年年终绩效的30%。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是学院人事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充分准备,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学院在考核中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对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要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要做到有理有据,理由充分。

(三)加强沟通,合理安排。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人员,希望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人员,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两名同志向其反馈考核意见,与其进行谈话,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做好反馈工作记录,以备核查。


附件: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下载链接见标题左上)


4556银河国际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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